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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大气防办   发布时间:2017/08/28 字号:

  为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廊坊市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15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经县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人

  1

  大城县旺村镇人民政府

  杨光民

  2

  大城县平舒镇人民政府

  毕玉生

  3

  大城县大尚屯镇人民政府

  邵洪波

  4

  大城县北位乡人民政府

  邓建立

  5

  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

  马东浩

  6

  大城县臧屯乡人民政府

  李润泽

  7

  大城县广安镇人民政府

  李宏伟

  8

  大城县权村镇人民政府

  申进铭

  9

  大城县留各庄镇人民政府

  景兴伟

  10

  大城县里坦镇人民政府

  李松子

  11

  大城县石油公司第一加油站

  张胜义

  12

  大城县石油公司第二加油站

  张胜义

  13

  大城县石油公司第十三加油站

  张胜义

  14

  廊坊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大城县冯张街村加油站

  王军

  15

  廊坊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大城南赵扶加油站

  王军

  二、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责,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大城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