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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委政法委
开展评选“大城县十大最美政法干警”活动

来源:大城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8/23 字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自6月23日开始,在全县政法干警中组织开展“大城县十大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中心,以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为“产业强县,大美大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现将此次参加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材料公式如下。

  法院陈磊个人事迹材料

  陈磊同志针对大城县和法院的工作实际,从历史遗留问题、行政机关行政不规范、当事人的原因以及法院自身工作缺陷等方面分析了信访案件的成因,在工作中能够针对各类案件做到有的放矢。其将法院信访案件逐一排查,厘清隐患等级,把案件汇总,编制成册,明确每件案件的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详细列明了个案的上访原因,并提出工作思路和看法,以供承办庭室参考。后其调任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同时兼任信访室主任。其及时与团县委和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为了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心理,探求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其和庭室人员报考并通过了心理咨询师考试,力所能及的探求未成年人叛逆期的应对策略,争取在最大范围内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工作中践行跟踪帮教机制,主动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和社区矫正机关,共同做好判后帮教工作,推动未成年犯安置、帮教措施的落实和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法院陈妹菊个人事迹材料

  平凡之中见真功

  陈妹菊,女,1973年出生,1995年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大城县法院工作,现任大城县法院综合组副组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二十几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勤奋好学,踏实工作,不求索取,甘于奉献,严格职业操守,以自身实际行动履行人民法院的光荣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

  该同志在内勤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装订卷宗上千册,撰写各类材料500余篇,8万余字,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几百份,帮助其他同事撰写、整理、打印材料几百篇。负责的工作在各项评比中均名列前茅,未出现一起疏漏,受到领导和同事们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自2016年兼职承办执行案件以来,已办结案件112件,结案率达到84.21%。

  因工作成绩突出,于2000年、2002年、2003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2008年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09年被县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爱岗敬业优秀干警”;2011年被大城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并受到本院嘉奖。

  法院李靓艳个人事迹材料

  大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李靓艳同志,女,1982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从大城四中调入大城法院,2011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立足本职,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把公平和正义体现在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之中,受到了院领导和广大干警的充分肯定和称赞。仅2016年全年收案208件,审结205件,结案率98.56%,居全院民事审判之首。在审判工作之余,自学取得了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去年5月份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了解到该案跨越两代人三个家庭,上一代同村的老哥仨,早些年在县城的繁华地段共同购置一处房产,现老哥仨已故二人,该房产也随之成倍增值。早在前几年三个家庭就已在法院其他庭室的分割房产案件中矛盾激烈。现因其中一方将房租款75万元据为己有,三个家庭又一次闹上了法庭。如果仅仅一纸判决无法解决根本矛盾,在几次耐心细致的释理明法调解之后,最终三方握手言和,妥善解决了房租款的分割。事后,三方给该同志送来了“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从他们的目光中,该同志体会到了一种满意与信任。

  法院朱凤松个人事迹材料

  朱凤松,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份通过省委组织部统一招录考入大城法院工作至今,2009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现任大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勤恳敬业,恪尽职守,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与肯定。2009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爱岗敬业优秀干警”。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十八大精神为统揽,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扎实工作,为全院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服务部门,该同志深感责任重大,满怀工作热情的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三、遵规守纪,自觉维护政法干警的形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树立和维护好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和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真正去践行那无愧于墙上高悬的国徽和胸前佩带的天平的铮铮誓言!

  检察院张海通个人事迹材料

  张海通同志工作中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工作时间服从办案需要,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办案中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拒请、拒贿,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多年来办理批捕、公诉案件80余件;办理自侦初查案件四十余件,立案二十余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率达100%,提起公诉率100%,法院有罪判决率100%;积极参办和主办907专案、唐山市长陈学军、原迁安市公安局局长孙俭等多起专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大城检察院孝显龙个人事迹材料

  孝显龙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他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早已成为奢侈的想法。但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半点怨言,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2014年,在查办林某行贿罪一案中,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先后被大城县委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治安环境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先进个人、大城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大城检察院王涛个人事迹材料

  王涛同志在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期间,参与办理贪污、受贿案件共计12件14人,有重大影响的行贿案件3件3人,查处行贿数额高达2千余万元。在公诉科工作期间,王涛同志共审查起诉案件298余件413人,其中有重大影响案件41件,起诉的每起案件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做到每起案件能诉能判。他纠正公安局、法院违法近百次,所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均收到书面回复。

  大城公安局吴建军个人事迹材料

  

  吴建军,男,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现任大城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副主任,负责痕迹检验工作、现场勘查工作。

  多年以来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刑事技术业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研究新时期及国内外痕迹检验工作的新情况、新动向。一年来,共出各类案件现场310余起,主勘现场220起,共检验各类痕迹物证39起,出具各类鉴定书近40份,在大流漂村抢劫杀人案、大北路郑家村路段拦路抢劫案等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为打击犯罪提供了确凿的证据,未出现过一起错案,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大城作出了贡献。

  公安局刘尚杰个人事迹材料

  刘尚杰同志,男,1976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自1997年12月份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大城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今年以来,该同志积极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增强主动进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在多破案、破大案上下功夫。行动中,该同志直接参与和协助参与受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16人,逮捕13人,移送起诉2人,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市第一名,因成绩突出,今年6月份大城县公安局被省厅评为2016利剑斩污先进单位。

  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该同志配合县政府、环保部门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行动中,他放弃五一和端午假期,加班加点,始终坚持在一线。专项行动以来,刘尚杰同志对县环保局移交的7起因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和1起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嫌疑人等8人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局刘伟个人事迹材料

  刘伟,男,1973年8月23日生人,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大城县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负责人口管理大队全面工作。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以户籍管理和各项安保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危险等级人员管控,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书博会、暑期等重大节点期间的维稳工作。全力做好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工作。强化便民利民,做好为民服务。印制“明白卡”2000余张,将有关户口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间、注意事项等向群众公开;实施“二维码”、“满意拍”等措施,强化社会的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履行窗口服务承诺,对办事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户籍管理业务在官方网站公开,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户政管理工作水平,积极营建“警民一家亲”的和谐警民关系氛围,为统筹我县城乡发展,建设和谐大城做出了新的贡献。

  公安局邱建民个人事迹材料

  邱建民,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现任大城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负责人。工作中,他把“人民满意为最真”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疾恶如仇,案件不侦破绝不罢休,逃逸者不抓捕归案绝不收兵。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树立了大城交警的良好形象。从2010年起连续七年破获重大逃逸案件三十余起,一般类的逃逸案件上百起,本着不破获案件决不罢休的精神,真正保证老百姓的切身权益。人民群众将“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至交警大队,从事事故股负责人工作以来,每年发生上千起案件,邱建民同志将每起案件牢记于心,每年数十起死亡案件,每位当事人家属都亲自接待,真正将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邱建民还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多次在省、市交通事故的大比武中取得优秀成绩,证书再多也从来没有阻止邱建民同志进步的脚步。

  公安局岳树田个人事迹材料

  岳树田,男,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大城县公安局大尚屯派出所、北位刑警队、位敢派出所等多个岗位上工作,现任大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留各庄刑警队中队长。

  2016年底,该同志在公安局开展的“冬季会战”行动中,带领本队民警取得优异成绩;并且在今年“两会”安保行动中,他凭借自己的敏捷思维以及不怕吃苦的精神,带领全队民警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打掉1个非法持有枪支团伙,其中包括1名历年逃犯、2名信用卡诈骗犯及3名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嫌疑人,大大提升了全县公安士气。

  该同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人民的培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人民群众的心愿为自己的最大心愿,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自己的满意,把自己的心愿化作千家的欢乐,万家的平安!

  公安局赵长江个人事迹材料

  赵长江,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河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现任大城县公安局新城区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督。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经常性走访群众、亲近群众、沟通群众,与群众关系融洽;关心群众疾苦、回应群众期待,对百姓安危冷暖高度敏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了心事,深受群众爱戴;做群众工作成绩突出,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群众工作法。

  该同志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十余年,在工作中坚持从身边小事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一点一滴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与广大人民群众中托起了一座充满爱心与奉献的爱民为民之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默默地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职责。

  司法局马红霞个人事迹材料

  马红霞,女,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城县公证处主任。从1993年至今一直从事公证工作,始终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上级和群众的高度赞誉,于2011、2016年两次被评为廊坊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该同志带领的公证处2010、2012、2016三次被评为廊坊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所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就一定能办好”,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办理李某西委托书公证时,李某西因病正在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到天津总医院签署其妻子韩某云同意手术的意见,故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她与公证员助理顶风冒雨赶到县中医院住院部,及时为李某西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因李某西是享受国家优抚的烈士子女且年老体弱又无子女,按法律援助的规定为其免除了公证费用。在办理一继承的案件中,在对当事人的询问中,发现当事人前后说法不一致,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开具证明的单位同志称当事人已经分家,这部分财产由当事人继承。她向被调查人和当事人宣传讲解法律规定后,被调查人承认当事人还有一个子女,当事人也承认还有一个弟弟,当事人重新出具真实材料后她很快的为当事人办理好了继承权公证。

  司法局毕国友个人事迹材料

  毕国友,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1月1日出生,大城县臧屯乡毕道口村人。现任大城县司法局民调股股长。

  该同志自2003年3月在大城县司法局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工作中狠抓业务强职能。对于基层的调解工作,毕国友同志以司法所垂管工作为契机,加强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强化精品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员。2016年全县共有60余名基层调解员分别被廊坊市司法局评定为金、银、铜牌调解员;同时实现了调解工作的案件管理,信息上报、档案管理全部网络管理,当前通过“民调通”数据采集终端上报了300余件调解案件。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毕国友同志雷厉风行,严格执法。对没有履行司法局规定的严格处理,2017年对因违反监管规定的20名社区服刑人员,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给予了警告处份,有力的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修复社区关系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