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管局已对存在违规预售的开发企业下达了“停止一切预销售活动的通知”,并在其筹建中心显要位置张贴,并按照相关依据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存在问题的房产中介机构通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备案登记的机构张贴规范经营告知书,未开展业务的机构口头告知需经房管部门批准并发放备案证后方可开展业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业务的两家机构当面告知停止一切与房产经纪有关的业务,经房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县物价局4月7日召集了大城县所有房地产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了明码标价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告知房地产公司和中介机构,对于买卖的房产要明码标价,并同其签署了《房地产价格诚信承诺书》。
主办单位:房管局、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