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17 字号: 大 中 小
各乡镇(区、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我县于2月1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二级应急响应。但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按照市要求,县城区继续实行机动车两个号码限行的减排措施(限行号段、时段与北京同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