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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1/23 字号:

各乡镇(区、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我县自1月23日12时至26日2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区、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大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十条严控措施”。要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秸秆、垃圾、杂物焚烧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净化设备的管控,对无油烟净化设备或不正常使用的予以停业整顿;严禁露天烧烤;加大对中、重型柴油车及其他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管控(外埠过境货车绕城行驶),除津保路城区段、廊泊路城区段外的县城区内所有道路(含南环、北环)实行与北京同步限行措施(本轮重污染天气结束后,继续实行与北京同步限行措施,终止时间另行通知);全县所有涉气企事业单位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要特别增加对燃煤锅炉、钢铁、玻璃、水泥行业和“高架源”、VOCs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频次,县环保局、各乡镇(区)直接派驻驻厂员,24小时值守,必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省大气污染调度令要求,对水泥、铸造、钢铁、煤电等重点行业实施严格的生产调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以及供水、输油(气)管道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所有渣土车禁止运输。煤堆、料堆以及各类施工工地内土堆和闲置、裸露的空地全部用密目网覆盖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建议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期,尽量乘坐公交或绿色出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排放。另外,县教育局要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健康提示性工作,减少户外活动,加强必要的防护措施;各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守。气象部门负责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