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1/18 字号: 大 中 小
各乡镇(区、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我县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一级应急响应,同时停止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减排措施。但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按照市要求,自1月20日起,县城区实行机动车两个号码限行的减排措施(限行号段、时段与北京同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