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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3 字号:

各乡镇(区、处)、县直有关部门:

  10月12日,接到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为10月13日0时至10月15日24时。请各乡镇(区、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大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政办〔2015〕56号)要求,做好本单位负责的应急响应工作。要严厉打击秸秆、垃圾、杂物焚烧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对中、重型柴油车及其他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管控;增加对“高架源”、VOCs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施工扬尘管控力度,特别是强化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热电联产、煤改电、煤改气项目施工扬尘管控,增加洒水、喷雾、覆盖等抑尘措施;建议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期,尽量乘坐公交或绿色出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排放。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将以下信息广泛宣传: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专家组会商,10月13日0时开始,我县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自10月13日0时至10月15日24时止。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群众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