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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2 字号: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城市建筑档案管理规定》。

  二、办事程序及时限

  审核受理---并联办理招投标和合同备案(即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即办),现场勘查---核准、发证(两个工作日)。

  三、招投标备案

  (一)直接发包工程提供材料:

  1、年度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4、施工图证明审查备案书(原件);

  5、提供现场情况书面材料(原件);

  6、发包人股权结构证明(原件);

  7、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进

  冀备案证、投标信用手册、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复印件)

  8、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9、工程报价汇总表(单位公章、法人印鉴、注册造价师印鉴)(汇总表原件、证件复印件)。

  (二)公开招标工程提供材料:

  1、工程报建表;

  2、年度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资金落实证明(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审图报告和施工图纸(图纸必须审查合格且按审图报告要求修改完毕)(原件)。

  6、建设单位预算、清单(造价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造价人员证书复印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评审结论)(原件);

  7、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资料及评标报告);

  9、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

  10、中标通知书;

  11、施工合同。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招标办电话:5511212

  四、质量监督备案

  建设单位:

  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原件);

  3、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

  4、备案的监理合同(原件);

  5、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表一)及工程质量管理关键

  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表(表二、表三)(附:相关单位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表一为每单项工程填写一份);

  6、登录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

  报(系统网址:http://222.222.120.232:8014/jdxt_lf/toLogin.action)

  7、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和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

  8、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9、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

  11、完整的施工图纸(装订版)。

  施工单位:

  1、查看中标通知书(原件);

  2、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施工、

  监理单位公章)。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质监站电话:5500334

  五、安全监督备案

  1、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3、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电工、架子工安全考核证书,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留复印件)。

  4、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源清单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的要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5、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留复印件),建设单位在指定银行缴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

  6、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配备情况表。

  7、办理职工工伤保险手续(审原件留复印件)。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9、安全监督备案表。

  以上为安全监督备案的纸质版资料内容,同时需要在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上报批。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安监站电话:5500366

  六、节能监督备案

  1、河北省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2、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

  3、图纸节能专篇;

  4、绿色建筑专篇、自评报告、绿色建筑审查备案表、绿色建筑专家组评审意见;

  5、100米以下建筑提交安装太阳能系统图;

  6、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图纸(建筑和结构)。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节能办电话:3296651

  七、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

  1、由建设单位按标段提交《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一式两份(在大城县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领取);

  2、发改委核准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3、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工程档案相关人员签字备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档案室电话:3296529

  八、施工现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道路硬化畅通,给水排水网络畅通,施工现场平整。

  2、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设置到位。

  3、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

  4、办公室、宿舍等临时用房的结构和临时用电等符合规定要求。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是否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6、施工现场设置高标准封闭式围挡,大门口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口内应悬挂七牌二图和扬尘防治告示(公示牌)牌。

  7、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

  8、其他方面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和《廊坊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严管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各项要求。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大气办电话:3266881

  九、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3、用地批准手续(指土地使用证,带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带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带原件);

  6、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证明(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

  7、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表)及施工合同(原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原件);

  9、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原件);

  10、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11、资金保函或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原件);

  12、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指建设单位提交截至申请日之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并保证该工程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

  13、其它资料(现场踏勘表、提前开工的需提交处罚证明、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提供审查合格证明)。

  责任人:大城县住建局建管办

  电话: 5500150 5568170

  监督电话:5568355

  十、注意事项

  1、数据一致

  申报资料中的数据以及单位和人员名称要一致,面积是重点核对的数据,注意工程规划许可证、图审合格书、合同、质监安监备案手续中面积的一致性,需要在办理以上手续和填写这些数据时从一开始就引起注意。

  2、缴费说明

  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需缴纳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专项基金、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两项费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专项基金依规划面积计算,每平米10元。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办理减免手续。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依工程造价来计算,标准为工程造价的20%。

  十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