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城县人民政府     |    关注我们:
解放思想    务实笃行    勇于担当    奋发崛起    为建设经济强县  大美大城不懈奋斗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生育

生育奖励扶助

来源:大城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6/10/11 字号: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计划生育手术假期的说明

  第十九条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第二十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一)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四)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第二十一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二)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期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确定。

大城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流程图

大城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