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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行政处罚结果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02 字号: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违法行为

  

当事人

 

案情简介

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情形

处罚结果

备注

大建责改通字<2012>第005号

行政违法

2012年7月10日

河北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盛泰广场BC座超建部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招投标手续及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3条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

处罚完毕

大建责改通字<2012>第010号

行政违法

2012年12月6日

廊坊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凯达C区1号2号3号住宅楼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

处罚完毕

大住建责改通字<2013>第002号

行政违法

2013年6月2日

大城县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城县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海花园10号11号楼桩基础工程未办理招投标、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

处罚完毕

大住建责改通字<2013>第003号

行政违法

2013年5月31日

廊坊瑞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瑞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盛祥公寓1号2号3号住宅楼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57条《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13条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

处罚完毕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进工作,给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