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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洁净城市”实施方案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23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洁净水平,按照《廊坊市“洁净城市”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从限制垃圾落地时间,量化道路浮尘重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和拓展环卫保洁区域等方面入手,构建城市环境卫生量化指标工作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

  具体目标:城区主干道、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高于10分钟。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清扫保洁时间均达到18小时以上。2016年,全面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强化举措,大力推进,至2017年全面创建成功,并巩固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完善体制机制,长效保持。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编制完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用地布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成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区环境卫生配置标准、垃圾集运处理方式、环境卫生设施的数量规模,科学布局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设施、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提出垃圾回收利用对策与措施,为城区环卫设施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指导。2016年底完成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通过严格的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政办、规划局

  (二)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道路完好率。对城区道路、人行道、道牙等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修补,对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管道进行及时清掏。道路维护施工按标准设置围挡,确保围挡外无污水、泥土外溢,外立面干净整洁,做好市政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结束后彻底清除现场渣土废料,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市政办

  2、加大环卫投入,大力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适宜机械化清扫的街道要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政办

  (三)提升环卫作业水平质量

  1、提升城区主干路环卫作业标准。加强道路湿扫作业强度,采取机械深度清扫和人工即时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增加人工清扫频次,实行全天候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真空吸尘车不间断吸尘作业每天不低于12小时,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洗扫车、除霾车、高压清洗车、洒水车在非冬季节进行湿扫、洒水,确保重点路段日洒水频次不低于10次,遇到风沙天气增加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喷雾、洒水、洗扫作业频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加大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管理和城区垃圾清运力度,重点地段要反复清运,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或苫盖,杜绝运输途中二次污染;严格禁止各类垃圾焚烧现象,增加工作人员的昼夜巡查频率,尤其在早晚垃圾焚烧的高峰时段,对全城区进行巡查,发现露天焚烧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政办

  2、提升居民小区保洁水平。对于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由县房管局制定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治理工作标准,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对无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城区办及所属居委会要有效强化对无物业公司(不属单位自管产)居民楼小区、平房片区居民的教育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属单位自管产的居民楼生活垃圾由所属单位负责定时清理、清扫,达到环境卫生整洁效果。

  责任单位:房管局、城区办、相关单位

  (四)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

  1、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信息快速处置指挥中心,实现城区环卫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管理监控数字化,有效提高城区环卫作业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政办、城管局

  2、城区环卫实施网格化管理、路段责任制,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定额、分人到段,全面实现垃圾落地限时限量管理制度;延长清扫保洁时间,逐步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实施错时保洁制度,将重点区域保洁时间延长到18小时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办

  3、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清理整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两侧便道以上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管局

  4、按照“一店一牌”标准,对城区各主次干道门店、商户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对内容、材质、规格、效果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批;对楼顶牌匾、移动牌匾、灯箱、条幅等各种违规广告牌匾进行查扣;对各商业门店橱窗、墙体张贴、扯挂的杂物、粘贴物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小广告,督促小广告清理承包商对城区内附着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消除视觉污染。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五)从严治理施工工地

  1、高标准、规范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的围挡设施,新建工地统一标准,大力推行建设实体化围墙,并对围墙进行彩化、美化装饰。强化对现有围挡广告设施的规范整治,拆除影响市容环境景观的围挡,提升破损围挡广告设施,确保所有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围挡设施达到精致、美观、安全的设置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2、建设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清扫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及时冲洗清扫清运车辆及出入口周边散落建筑渣土、垃圾等。

  责任单位:住建局

  3、对从事清运渣土的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装载,苫盖运行,避免车辆扬尘上路和泄漏遗撒,严格按照规定运输时间、路线进行清运。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

  4、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查处,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建设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环保局

  (六)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目标,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标准、制度,制定城区环境容貌精细化管理方法,制定出台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的监管规定,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考核办法或细则,强化监督考核,成立常态化的监管小组,分类别和区域对城市环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建立或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便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办

  (七)提高环卫职工待遇

  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加大对环卫职工的人性关怀,借鉴先进地区提供免费爱心早餐、修建休息室、开展环卫工人节等做法,从衣食住行和心理等多方面给予环卫工人更多的关怀和关爱。完善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增强环卫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加劳动保护和清扫工具技术含量、提高机械清扫水平等手段保障环卫职工的健康。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形式引导各界尊重环卫职工,对爱护环卫职工劳动成果的行为进行宣传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破坏环卫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定期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市政办、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城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召开会议、现场督查等方式,调度工作进度,促进工作成效。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解决纠正,做到考核监管全面覆盖,推动“洁净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提升。

  (三)搞好宣传,全员参与。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城区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引导广大居民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破除陋习,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洁净城市”创建活动的热情,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附:1、大城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河北省洁净城市(区)评估标准

  附件1

  大城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侯贵松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书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任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湫弘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天佐 县住建局局长

  杜增敏 县财政局局长

  范增庆 县住建局副局长、市政办主任

  王志德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规划局局长

  李松子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主持房管局全面工作)

  刘成 县城管局副局长

  刘彦林 平舒镇镇长

  孙洪政 平舒镇主任科员、城区办事处主任

  丁彦军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梁中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范增庆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