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19 字号: 大 中 小
一、法律依据
1、《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大城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2、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使用权。
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大城县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5568321
七、监督电话:55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