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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审核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19 字号:

  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二、申请条件

  (1)申办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必须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法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由全发起股东以筹备组名义向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成立公司的请示; (2)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告;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级和非等级四个等级。

  三、申报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及书面申请企业资质申请;

  (2)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件;

  (4)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5)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6)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值和流动现金数量证明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8)企业业绩证明;

  (9)其它必要的文件、证明。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县审核资料需4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5568170

  七、监督电话:55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