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城县人民政府     |    关注我们:
解放思想    务实笃行    勇于担当    奋发崛起    为建设经济强县  大美大城不懈奋斗
当前位置:首页 > 证件办理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流程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9/19 字号:

  法律依据: 《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规定》

  办理程序: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持《居民户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审核无误后,为公民采集人像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要认真核对登记表内容并签字确认,同时交纳证件工本费。派出所要为公民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居民身份证收费收据。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对因病、残疾常年卧床不能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办理时限:居民身份证制发证时间,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派出所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通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对高考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急需身份证的人员,优先办理、发放,不受节假日限制。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民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证件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管理大队户籍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办理电话:大城县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0316-5568140